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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新规下的投基新策略
 

  已于8月8日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新规,因其由于所涵盖了与以往不同凡响的新突破,故除对基金公司今后的管理与运作会产生多方位深刻影响外,对投资者的投基理念等有广泛影响也不可小视并需谋局投基新策以适宜之。

  对基金产品发行实行注册制之“新”:宜冷静对待未来市场中或涌现出更多的新基金。

  新规中规定,基金新品发行实行注册制,始“松绑”简化优先了审核程序。这从理论上讲,会因发行时间缩短而使基金新品诞生的速度加快。这样,虽可有利基金公司降低发行成本和丰富市场产品供应,但同时或随新基金发行盛宴的到来,势必会致形成基金经理一拖多情况越加普遍和新基金经理接不上茬等窘境,而会削弱基金公司对旗下每只基金的管理与运作,以致影响基金新品实际业绩的表现。

  因此从综合角度考虑,需冷静待之,尤在初期可对注册发行的新基金先不屑一顾。因:一方面,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甭说基金发行方式改变了,就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即便是基金的投资运作形式、交易方式的创新变化等,也与基金业绩的提高并非总是有正相关关系的;退一步讲,即便就是有少量有着鲜明创新特征的新发基金,也是需在等其经成立、运作、并有良好业绩表现的市场检验后,再做决择也不晚。况且另方一面,市场上已有数量绝对充足的老基金,且其中有相当多过往绩效表现良好并稳定者,已足够供我们选择了。

  对发起式基金之“新”:亦当谨慎待之。

  新规中,让发起式基金对原两个最重要的障碍已除去:即不再需要5000亿元起点规模和200个最初持有人。只要基金公司股东、公司自己、公司高管或基金经理等认购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承诺认购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则发起式基金就可成立。照此门槛的大幅降低,或可能有基金公司及股东持充足的自信心,先自己出资成立多只公募基金以布局完整的产品线,再利用其基金规模小在投资运作方面“船小好掉头”的便利,或能迅速创造出良好业绩,来吸引后续申购资金的持续进入,以达到在存续期基金资产净值不低于2亿元下线标准的要求。但其同时也存在着“船小抗风险能力弱”的奠基力不足,尽管虽有将基金公司股东、管理层、其他从业人员与基金持有人利益绑定的天然内在约束机制和设计优势以及曾有基金公司自购非发起式基金行为在,可在赢得基金业绩的根本性上还是须靠基金公司团队有实实在在的综合专业素质水平能力做后盾保障的,况且此时的业绩未必能代表未来的业绩。并在新规下能否有此足够多的基金公司适应并有真正地涌现,还将有待进行市场有效性方面的观察。

  因此,对发起式基金可先统作一般性新基金来看待,谨慎观察其有否有较好业绩表现等。如是,可对过往业绩的确良好和又经受了新规考验的老公司发行的发起式基金,给予考虑认/申购;相反,对新基金公司、过往业绩不好的老基金公司发行的发起式基金,还是再待多些“以观后效”的时间后再说。

  对股票基金股票投资仓位下限提高20个百分点之“新”:关注新老股票基金间的有效衔接和学会择时/转换以应对风险/收益度双抬高之变。

  新规中规定“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这就与原规中股票基金的股票投资仓位下限60%相比整整提高了20个百分点,且是作为法定、硬性、明确、量化的指标被固化了下来。如此,往后的股票基金,由于每只都总处在高仓位的投资了股票大集合的水平上,其风险/收益特征不但将接近指数基金、且也将制度性的不得不在抬高。

  因此在对应新策上:一要关注所持老式股票基金在基金契约里规定股票投资仓位下限比例和新老股票基金间的有效衔接情况的前提下,定要对A股未来中、长期趋势进行有理有据有节的市场研判复研判后,对所持老式股票基金无论是归入了混合基金、还是升级成为了新式股票基金,为都务求要能把绝对和相对正收益保住,除对个别历史业绩特别好并稳定的产品外,一般都不易做僵化式地长期持有,应注意在合适的时机做好转换避险等。二是对经跟踪在市场中确有心仪的新式股票基金欲投资的,亦当谨记择时出手为要。

  对混合基金大类资产配置将绝对灵活且更为庞杂之“新”:当默认/选择了后且又处在一个相对较长时间内则宜随市而动。

  新规中规定,当基金契约中约定的股票投资比例、债券投资比例、基金投资比例都低于80%时,则就是混合基金。其把新规混合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绝对灵活并将更为庞杂”的本质特征以显:不仅因基金公司们不愿劳神费力将原老式股票基金更新为新式股基而愿“降级”归于混合基金之列,以致基金经理可省事地按以往所一贯表现出普遍性偏好高仓位投资股票的——偏股型基金风格运作;而且交织新规混合基金具有0-95%完全灵活大类资产配置下,因绝大多数基金发行者或缺乏有做绝对收益的信心,便使用并使相对收益业绩比较基准占主导格局;还有就是在大类资产配置方面也可投资基金等。

  因此讲,要不忘把握好新规混合基金依然有在大类资产配置上的相对灵活性所赋予的“进可攻、退可守”的特质,要握有择时投资的基本理念与准备,特别当默认/选择了后,并又处于在了一个相对较长时间周期内的,还是宜随市而动的好,万勿持“懒人养基”思维而当“甩手掌柜”。

对公募类基金中基金(FOF)将堂堂正正亮相登台出现在市场上之“新”:可作为未来备选投资品以待。

  新规中规定“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基金份额的,为基金中基金。”此将一改之前被禁止的公募基金中基金(FOF),终可堂堂正正亮相登台出现在市场上,不仅能为市场和投资人提供新品,也将利好相关诸方。但由于基金中基金FOF产品的构思、设计、论证、定型、注册等都需要一个过程,恐怕短期内市场上或难看到纯正的公募基金中基金FOF。

  不过,从按标的属性可分为“只投资自己公司基金的内部FOF、专门投资其它公司基金的外部FOF、和投资自己公司与其它公司基金的全市场FOF”三类基金中基金(FOF)看,特别是其中的全市场基金中基金(FOF),因它的标的或是能实现全基金市场中的择优组合,自然抑或就有了能间接锁定A股等市场中尽可能多的优良个股的结合体综合比较优势,并有望或能成为未来能真正促进中国基金市场全面发展的有生力量。因此从对策上讲,或可将基金中基金(FOF)作为未来投资的备选品种以待之。

  对债券基金的杠杆率降低之“新”:可将债券基金降级至准现金管理工具去对待。

  新规中限定,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不得有“基金总资产超过基金净资产140%”的情形:即是说,债券基金将再无法大规模地加杠杆做放大投资,并且还要遵此对有超此规模放大投资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降杠杆任务。这样一来,对往后的债券基金来说,恐怕在降低风险的同时,也相应在减少了获取较高收益的机会。

  因此,未来债券基金的收益业绩和市场空间或极有可能双缩小,投资债券基金不如投资货币基金方便等的市场业态倾向或现。所以,对除非基金公司的固定收益管理能力在市场领先、债券基金产品的历史业绩良好且稳定的可予考虑外,从对货币基金无论在风险、申/赎费、资金到账速度等方面比较看,都更胜债券基金一筹,况且在新规下债券基金与货币基金两者间的平均收益率或也相差不会很大。故在未来的新选策略上,可对新规后的债券基金降级至准现金管理工具去对待。

  (工行网站特约作者:任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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